法律规定,临时工合同,法律规定是什么?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09-04 15:19
法律分析: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订立劳动合同。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临时工合同的法律规定:
1、以小时计酬为主,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报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
3、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友情链接: 苏州合同律师 辽阳律师 滨州律师 深圳离婚律师网 温州律师网 杭州律所电话 杭州律师联系方式 蚌埠律师 铜陵律师 泰安律师 焦作律师 许昌律师 三门峡律师 衡阳律师 张家界律师 乐山律师 广安律师 黔南律师 保山律师 金昌律师 海东律师 天津律师 南京律师 济南律师 太原律师 唐山律师 南充律师 西宁律师 天台律师 临海律师